东营市中医院(东营市胜利医院)

东营市中医院(东营市胜利医院)信息公开
信息公开年报
东营市中医院2024年信息公开年报
点击次数:4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25-01-11

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>的通知》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dongying.gov.cn)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dyszyy.com.cn/)查阅或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联系(地址:东营市东二路107号;邮编:257055;电话:0546-8811419)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,向社会公开医院基础信息、资质标识、环境引导、诊疗服务、行风与投诉、科普宣教、便民服务等7大板块。2024年共计公开信息56条。针对群众在就医看病过程中存在的不方便不便捷等问题,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通过医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,对医院临床机构设置、新技术新业务开展情况、专家坐诊情况、健康科普知识进行公开。群众可通过医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医院情况。2024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总数465条,其中公众号263条,订阅号202条。同时,采取钉钉公告、公示栏、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,及时将医院内部信息向医院职工公示,2024年度发送钉钉公告1723条,切实保障医院职工知情权。

 

 

(二)依申请公开。上年度及本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。按照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职能划分,认真研究医院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应调整的目录,定期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。由党委办公室牵头,宣传科、医务部、护理部、门诊部、财务部、医疗保险管理科等职能部门配合,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,及时收集汇总应公示信息,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,在医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开,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透明。同时,安排专人负责医院网站信息公开模块的管理,及时按照《条例》有关要求,调整需公开栏目框架,做到应公开尽公开。

(四)平台建设。利用多种媒介,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。通过营养科普院内电子显示屏、信息公告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医院中医养生知识、资质信息、医疗质量信息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、便民措施、集中采购招标信息、行业作风建设、三重一大事项等应公开信息,让医院干部职工和患者群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。加强平台运营和维护,探索开通更多网络新媒介,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。

(五)监督保障。医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,党委办公室联合宣传科等职能科室,定期在医院官网更新相关内容。对涉及医疗质量、医疗服务、医疗技术、医疗收费等群众关切的信息,及时督导相关职能科室上报更新。对应公开未及时公开的相关科室下发督办单,及时向社会、职工公开信息。组织人员定期参加全市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,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 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 

        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          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尽管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、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。今后我们要加强信息化建设,拓宽信息公开渠道;建立信息更新机制,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1.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﹝2020﹞109号)规定的按件、按量收费标准,本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。

2.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六章第55条规定,教育、卫生健康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环境保护、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,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、获取的信息,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执行。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,制定了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院务公开工作制度》,明确公开内容、形式、时限、流程以及公开监督和考核,定期在医院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更新最新信息,为群众就医看病提供便捷条件。

3.2023年我院没有收到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事项。

4.在工作创新方面,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原有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整合,在官方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,定期对栏目内容进行更新,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知医院最新工作、医疗业务、就医问诊等信息。

5.年度报告数据统计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。

6.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。

7.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营医院(东营市中医院)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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