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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中医院(东营市胜利医院) 关于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的公示
点击次数:59  更新时间:2025-06-30 09:15:38   作者:宣传科     打印本页

各位患者及家属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 号)、《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鲁卫财字〔2025〕2 号)、《东营市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东卫规财字〔2025〕9号)文件要求,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,我院按照确定的住院病种目录和住院患者参保类型,结合既往3年历史数据测算,按“本院各病种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”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,现将部分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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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事项:

1.此标准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。

2.以上预交金收取标准为我院当前执行标准,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分多次收取,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,多退少补。

3.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,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。商业医疗保险、基本医保非实时结算、有第三方责任人或存在其他非医保报销情形的,归为自费患者类型。

4.如有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,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。

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东营市中医院        

 2025年6月30日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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