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名称及概要
(1)项目名称: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
(2)建设地点: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107号,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及院外。
(3)建设内容及规模:
1.购置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、机器人导航经颅磁刺激仪、深部经颅磁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设施 40余台套,涵盖影像检验类、神经调控与治疗类、评估与康复训练类三类专科设备。
2.改造提升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人才培育基地用房约6000平方米,改善室内外基础设施,调整功能布局,合理优化医疗教学用房,完善医教研一体化硬件体系,有效保障人才培养与教学实训功能落地。
3.建设精神卫生中心户外康复活动中心,提升场地环境,占地面积约 4000㎡,设置重症活动区、轻症康复运动区、农疗菜园功能区,构建多样化户外康复场景,开展运动康复、农疗干预、休闲疗愈等非药物康复服务。同步改善精神卫生中心室外配套设施,占地面积约5000㎡,立足精神专科特色,设置安全活动场地、隔离围网与疗愈景观,完善宣教、安防门禁及分区流线与后勤保障设施,实现患者分区康复、安全管控、休闲疗愈与健康宣教一体化功能。
(4)投资总额及资金筹措: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,项目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、专项债券及自筹方式解决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
联系人:王女士
联系电话:0546-8811786
三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工作程序:搜集资料、现场踏勘、风险调查、风险识别、风险估计、风险化解措施、得出结论、编写分析报告、专家评审、送主管部门审批。
主要工作内容:在风险调查、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估计,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;
(2)您对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;
(3)根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建设带来的主要负面影响是什么;
(4)您认为本项目对自身的影响程度;
(5)您对该项目减轻负面影响有何建议和要求;
(6)您认为本项目在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是否可行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项目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。
东营市精神卫生中心
2026年9月18日
